产品解决方案
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
—
▶ 系统概述
天博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提出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总体思路,对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编制、举债实施、债务偿还等主要业务环节起到实时的监管作用,同时根据财政部的统计要求,实时提供各类有用的统计与指标分析报告,供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决策。
▶ 研发背景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6〕6号)》以及于2007年1月7日召开的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
▶ 核心价值
1.本系统的创新点在于“利用政务网实现对政府性债务的实时监管与预警”,通过该债务预警平台,将原先的债务监管行为彻底地由“事后监管”转向为“事前与事中监管”,为防范债务风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本系统的另一创新点还在于该平台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如今后可以扩充至地市集中债务监管或全省集中债务监管的应用模式。
▶ 建设目标
1.各本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各部门)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编制年度债务计划并上报到财政部门;
2.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审批与审核,并下达债务计划;
3.债务主体根据债务计划进行举债,并将相关的项目信息输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
4.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对每一举债项目进行审核与审批;
5.债务主体根据项目合同偿还债务(含本金与利息),并输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中;
6.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实时监督每一项目的收支情况;
7.财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实时汇总各部门的债务收支情况,并出具各类统计分析报表(详见附六),并与年度债务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对于超指标(三项指标)则进行预警或报警;
8.各部门定期出具债务收支执行情况表并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上报的报表进行实时汇总分析;
9.其他业务处理:如债务计划的变更处理,偿债准备金的处理,其他审批与审核事项,有关文书的处理等。
▶ 功能模块
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产品模块分为:财政端模块、单位端模块。
(一)、财政部门
1、债务计划审核并下达;
2、实时监督债务项目收支情况,并实时汇总各个债务项目的执行情况;
3、出具各类债务分析报表,供政府相关部门参考;
4、有关债务计划变更的审批;
5、对专户的管理,如偿债准备金;
6、有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初始化工作:如各部门信息初始化(即举债人,亦称债务主体)、债权人初始化(主要指金融机构)、债务类型初始化等、操作员初始化等。
(二)、各部门(即债务主体):
1、上报年度债务计划报批;
2、根据年度债务计划进行举债,并将必要信息输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如借款合同信息、项目信息等);
3、实时上报每个项目的收支执行情况,如还本付息情况、有关单位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报告、项目终结报告等;
4、其他事项的处理:债务计划的变更上报,偿债准备金的使用申请等。